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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签证
签证类型:商务签证 工 作 日:随使馆定 签证资料: 1.护照(有效期半年以上,及有效期在签证到期后不少于90天) 2.2份认真填写的申请表(RK1201) 3.三张相同白色背景的近期证件照 4.英文在职证明(需注明公司地址电话及传真,商务旅行者的职务,此次旅行的目的,公司领导签证并加盖公司印章,以及一份加盖年检通过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德国业务伙伴邀请信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注明以下内容 a.预计逗留时间期限 b.逗留目的及时间安排和旅行计划 6.这次旅行的经费承当者证明(在德方邀请信或在职证明中证明) 7.出具在申根国家逗留期间保险额为三万欧元的境外医疗保险证明,须提供原件,签证有效期将按照所购保险日期而定 8.对于中国籍的申请人需提供 a.户口本原件及所有加页的复印件 b.由雇主用英文出具的详细家庭住址证明(以目前居住地为准) 对于其他国籍人须提供在中国的居留证(包括所有页和加页的复印件) 联系电话:010-65927143 85879361/62/63-801/802/803/805/806
旅游签证
签证类型:旅游签证 工 作 日:10个 签证资料: 1.有效因私5年护照(半年以上有效期);护照首页复印件 2.全家户口本复印件;本人身份复印件 3.照片3张(底色为白色的2寸照片) 4.填写详细个人资料表一份 5.单位证明信(信中注明:职务,工资,准确的出去境的日期,工作单位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家庭住址,单位领导签名和单位盖章。退休) 6.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7.银行存款证明原件(3万人民币以上) 8.结婚证复印件(如结婚证丢失要有当地街道或是派出所所出具的证明) 9.旅行社提供:境外地接社邀请信原件(含详细行程和名单);酒店定单;机票定单;欧洲旅行期间的保险单(投保额最低为3万欧元);中方旅行社提供照会(照会中说明已经仔细审核客人申请材料,并确认客人在单位证明信中提到的公司就职),一份日程安排 注: (1)本人必须在护照最后一页的“持照人签名”一栏签名; (2)如果曾经被拘签过,请出具书面说明拘签原因(中英对照),并且要单位盖章; (3)如无父母陪伴的未成年人(18岁以下),需出具出生证明原件和公证书(须注明父母姓名)及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赴德旅游声明(此声明可由父母或监护人亲自到德国使馆签署或出具公证机关公证的声明书);如果父母离异,请提供离婚判决书原件; (4)18岁以下未成年人随同父母一起赴欧洲旅游,不论全家户口是否在一起,都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 18岁以下未成年人随同父母一方赴欧洲旅游,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和另一方的委托公证书 联系电话:010-65927143 85879361/62/63-801/802/803/805/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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